12月31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信贷业务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戴某旭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黄某水、洪某鋆、杨某墩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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